宿遷博睿生態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現狀調查報告主要內容公示
宿遷博睿生態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地塊土壤污染現狀調查報告主要內容公示
一、基本情況
地塊名稱:宿遷博睿生態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地塊;
占地面積:278192.08m2(417.3畝);
地理位置:位于江蘇省宿遷市泗洪縣重崗街道重峰線與金沙江路交界處;
委托單位:宿遷博睿生態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單位:江蘇國態環保集團有限公司。
未來規劃:調查地塊歷史用途為農用地,目前地塊內為原宿遷博睿生態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地塊不存在用地用途變更,根據泗洪縣重崗街道袁集社區村莊規劃(2021-2035年),該地塊后期規劃為農用地;
調查啟動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實施)第十六條:地方人民政府農業農村、林業草原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下列農用地地塊進行重點監測:(一)產出的農產品污染物含量超標的;(二)作為或者曾作為污水灌溉區的;(三)用于或者曾用于規模化養殖,固體廢物堆放、填埋的;(四)曾作為工礦用地或者發生過重大、特大污染事故的;(五)有毒有害物質生產、貯存、利用、處置設施周邊的;(六)國務院農業農村、林業草原、生態環境、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同時結合《泗洪縣配合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協調聯絡組》(洪交辦附〔2024〕1號)文件精神,本地塊于2024年11月16日再次被周邊居民投訴疑似因填埋固廢,現覆土掩蓋,使得農田污染。現就宿遷博睿生態農業科技發展有限公司地塊違規堆放污泥是否造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情況,特委托江蘇國態環保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我公司)組織開展該項目地塊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二、第一階段調查主要內容
項目地塊歷史上作為農用地,其中2013年~2020年地塊種植葡萄;2020年~2021年地塊種植葡萄和西瓜;2021年5月開始蚯蚓養殖,陸續購置污泥;2022年5月蚯蚓養殖區已全部拆除,并陸續清除堆放的污泥;2022年12月污泥堆放區域已基本清除完成;2022年至今地塊內建筑物未拆除;該地塊未發生過化學品泄露和其他環境污染事故。可能產生的污染物為蚯蚓養殖過程中涉及的肥料,主要污染物為氨氮。因此,為進一步保障土壤利用安全,進行第二階段的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
三、第二階段調查主要內容
(1)在第一階段環境調查(資料搜集與分析、現場踏勘及人員訪談)的基礎上,識別出主要特征污染因子為氨氮。
(2)參考《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現場采樣過程中XRF和PID檢測值均無異常,地塊內無明顯異味。
(3)本次調查共設置24個土壤采樣點(含1個對照點,3個快篩點),采集送檢74個樣品(包含8個平行樣),檢測項目為《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15618—2018)中所要求的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的必測項目(鎘、汞、砷、鉛、鉻、銅、鎳、鋅)以及其他項目(六六六、滴滴涕和苯并[a]芘)+pH,以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的45項基本項和氨氮。經調查發現,該地塊土壤監測項目部分點位金屬鋅的檢出濃度超過《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超標率5.4%。其余土壤檢測項目的最大檢出濃度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及河北省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13/T 5216—2022)。
(4)本次調查共設置6個地下水監測點位(含1個對照點),共采集8個地下水樣品(含2個平行樣),主要分析了《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 15618—2018)中所要求的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的必測項目(鎘、汞、砷、鉛、鉻、銅、鎳、鋅)以及其他項目(六六六、滴滴涕和苯并[a]芘)+pH,以及《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中表1中的45項基本項和氨氮。經調查發現,該地塊所有地下水檢測項目的最大檢出濃度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標準限值。
綜上所述,本次地塊土壤污染狀況基于現狀調查,地塊內土壤樣品中部分點位金屬鋅的檢出濃度超過《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其余土壤檢測項目的最大檢出濃度均滿足《土壤環境質量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15618—2018)農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土壤環境質量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試行)》(GB36600-2018)第一類用地篩選值及河北省地方標準《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篩選值和管制值》(DB13/T 5216—2022)。地下水樣品中各項檢測項目的最大檢出濃度均滿足《地下水質量標準》(GB/T14848-2017)IV類標準限值。